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防治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煤烧煤,,规范生物质发电程序,有效规范和治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我们制定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现印送给你们,请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及相应技术要求,明确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防治掺煤,促进农林生物质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