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3]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加强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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