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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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省(区、市)2024 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024 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北京25.30%23.80%
天津24.20%22.20%
河北24.90%23.70%
山西27.80%26.50%
山东20.00%19.50%
内蒙古28.00%27.00%
辽宁25.40%21.00%
吉林38.50%30.00%
黑龙江32.60%30.00%
上海31.30%8.00%
江苏24.20%16.10%
浙江23.70%12.30%
安徽23.30%20.30%
福建23.40%11.50%
江西32.70%18.00%
河南33.60%28.00%
湖北45.30%17.50%
湖南46.80%22.50%
重庆37.70%9.00%
四川70.00%9.50%
陕西26.20%20.50%
甘肃51.70%27.50%
青海70.00%30.00%
宁夏34.30%30.00%
新疆22.60%13.50%
广东29.50%9.00%
广西39.20%16.50%
海南21.80%17.50%
贵州37.00%16.50%
云南70.00%18.10%
备注:
1、西藏不纳入考核,新疆只监测。
2、云南 2022 年未完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0.1 个百分点转移至 2024 年。
3、广东 2023 年未完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 1 个百分点转移至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