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27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有利于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积极主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推进能源革命作为能源发展的国策,筑牢能源安全基石,推动能源文明消费、多元供给、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加强合作,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根本性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方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分析,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