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一、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工业领域以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钢铁行业提前完成 1.5 亿吨去产能目标,电解铝、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已基本退出。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 15.1%、33.7%,分别提高了 3.3 和1.9 个百分点。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约 1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约 40%。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水耗、原铝综合交流电耗等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0 年,十种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 3.8亿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 20 亿吨。

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燃煤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2 亿吨粗钢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 20%以上。

绿色低碳产业初具规模。截至 2020 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 7.5 万亿元。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超过 550 万辆,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太阳能电池组件在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达 71%。

绿色制造体系基本构建。研究制定 468 项节能与绿色发展行业标准,建设 2121 家绿色工厂、171 家绿色工业园区、189家绿色供应链企业,推广近 2 万种绿色产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已成为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

(二)发展环境

我国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五年。

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历史阶段,传统行业所占比重依然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窗口偏紧,技术储备不足,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同时,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重点。一些发达经济体正在谋划或推行碳边境调节机制等绿色贸易制度,提高技术要求,实施优惠贷款、补贴关税等鼓励政策,对经贸合作和产业竞争提出新的挑战,增加了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成本和难度。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坚持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导向,全面统领减污降碳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效率优先。坚持把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放在首位,推进能源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单位能源资源产出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培育壮大工业绿色发展新动能。

市场主导。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高质量的绿色供给激发绿色新需求,引导绿色新消费。

系统推进。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一项多维、立体、系统工程,统筹工业经济增长和低碳转型、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关系,协同推进各行业、各地区绿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 2030 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能力持续加强,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 10%。

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粗钢、水泥、乙烯等重点工业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业资源产出率持续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 4.8 亿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16%。

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 11 万亿元。布局建设一批标准、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加强工业领域碳达峰顶层设计,提出工业整体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实施路径,推进各行业落实碳达峰目标任务、实行梯次达峰。

制定工业碳达峰路线图。深入落实《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工业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

强化标准、统计、核算和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降碳基础能力。结合不同行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力争有条件的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基于流程型、离散型制造的不同特点,明确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主要碳排放生产工序或子行业,提出降碳和碳达峰实施路径。推动煤

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快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支持企业实施燃料替代,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煤改气。对以煤、石油

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

开展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

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有序开展对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管控。落实《〈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启动聚氨酯泡沫、挤出基苯乙烯泡沫、工商制冷空调等重点领域含氢氯氟烃淘汰管理计划,加强生产线改造、替代技术研究和替代路线选择,推动含氢氯氟烃削减。

专栏 1 工业碳达峰推进工程
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开展非高炉炼铁、水泥窑高比例燃料替代、二氧化碳耦合制化学品、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大降碳工程示范。绿色低碳材料推广。推广低碳胶凝、节能门窗、环保涂料、全铝家具等绿色建材和生活用品,发展聚乳酸、聚丁二酸丁二醇酯、聚羟基烷酸、聚有机酸复合材料、椰油酰氨基酸等生物基材料。降碳基础能力建设。制修订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推动建立工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建立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培育一批碳排放核算专业化机构。

(二)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持续优化重点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全面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推动重化工业减量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要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绿色环保、高端装备、能源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制造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优化重点区域绿色低碳布局。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提升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能源资源的绿色供给能力,推动重点开发地区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引导生态脆弱地区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宜的特色产业和生态产业,鼓励生态产品资源丰富地区实现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加快打造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为重点的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栏 2 重点区域绿色转型升级工程
京津冀地区。推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建设大规模尾矿和废石生产砂石骨料等项目。加强高耗水行业废水、海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高效利用。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伙伴供应商管理,整合优化区域绿色产业链。长三角。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统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行业绿色升级改造、产业转移、产业链跨地区协同、产业高效聚集,推进区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炼化、造纸、建材等传统行业绿色改造,实施大湾区“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合作。长江经济带。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污染治理,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开展沿江工业节水减污。中上游地区加强磷石膏、冶炼渣、粉煤灰、废旧金属、废塑料、废轮胎等资源综合利用。黄河流域。按照以水定产原则,严控煤化工、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盲目扩张。引导新型煤化工产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推动钢铁、煤化工等行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利用市政污水和再生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