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市场建设,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市场建设,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加快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是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是促进节能降碳、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路径。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现将《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标准化法和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批准《输氢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276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 for Design of Hydroenergy for Tidal Power Stations》等37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核电厂建设工程核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为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管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能源监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用能权益,现将制定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规范能源监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