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城市 | |||||
申报省(区、市) | |||||
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设施发展基础1 | 新能源车辆 | 保有量(辆) | |||
市场渗透率(%) | |||||
充电设施 | 充电站(座) | ||||
充电桩(个) | |||||
换电设施 | 换电站(座) | ||||
充电设施用电情况 | 居民充电分时电价(有/无) | ||||
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 | |||||
私人桩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 | |||||
建设目标2 | 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规模 | 智能有序充电站数量目标(座) | |||
智能有序充电桩数量目标(个) | |||||
智能有序换电站数量目标(座) | |||||
低谷时段充电电量占比目标 | 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目标(%) | ||||
私人桩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目标(%) | |||||
车网互动聚合交易预期目标 | 聚合资源规模 | 充换电站(座) | |||
充电桩(个) | |||||
设备容量(千瓦) | |||||
居住区有序充电推广情况 | 推广社区智能有序充电桩(个) | ||||
建设智能有序充电试点社区(个) | |||||
智能有序充换电场站试点 | 建设智能有序充换电试点场站规模(座) | ||||
试点场站并网容量(千伏安) | |||||
V2G双向充放电推广情况 | 推广V2G桩(个) | ||||
推广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座) | |||||
推广V2G车辆(辆) | |||||
放电功率(千瓦) | |||||
放电量(千瓦时) | |||||
背景与基础 | 1.试点城市区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
2.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 | |||||
3.试点城市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用电负荷以及低谷时段电量占比等特性分析。 | |||||
4.试点城市车网互动工作基础。 | |||||
预期目标 | 提出试点城市建设目标,明确各类典型互动场景下的试点城市的车网互动规模和预期成效、保障体系、价格和市场机制创新、配套政策和标准产出等关键指标。 | ||||
建设方案 | 1.价格与需求响应机制方案。 | ||||
2.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案。 | |||||
3.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推广以及试点社区和试点场站建设方案。 | |||||
4.V2G技术与模式协同创新方案。 | |||||
5.政府监管和电网企业平台支撑和项目动态评估方案。 | |||||
保障措施 | 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 ||||
申报城市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说明
1. 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设施发展基础
(1)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设施数量统计截止于2023年12月,车辆市场渗透率以2023年全年数据进行计算。
(2)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和私人桩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均以2023年全年数据进行统计;其中公共和专用充换电设施的充电量统计以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数据作为依据,私人充电桩的充电量统计以电网企业私人充电桩报装计量数据作为依据。
2. 试点城市建设目标
(1)数据填写截止时间以2025年底为准。
(2)关于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规模的相关说明
填写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智能有序充电站、智能有序充电桩、智能有序换电站的建设数量目标。智能有序充电站,指的是充电场站具备远程通信控制能力,能够通过系统平台实现整站和站内充电桩的分钟级远程调控。智能有序充电桩,指的是智能有序充电站内的充电桩以及直接接受平台系统远程调控的分散式充电桩。智能有序换电站,指的是换电场站具备远程通信控制能力,能够通过系统平台实现整站的分钟级远程调控。
(3)关于居住区有序充电推广情况的相关说明
推广社区智能有序充电桩目标是指在社区场景内预期推广的智能充电桩数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智能有序试点社区建设,智能有序试点社区是指建立了完整的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所有新增个人桩都是智能桩,且个人智能桩能够根据电网企业、社区统建统营运营商或第三方平台指令调整充电时间和功率,在确保电网安全可控前提下有效提升社区充电桩的接入能力,实现“应接尽接”。
(4)关于智能有序充换电场站试点的相关说明
提出智能有序充换电试点场站建设规模目标。其中智能有序充换电试点场站指具备电网互动能力的充换电场站,通过与电网签订智能有序充电协议和引入相应控制保护技术措施,在电网高峰时段或所接入线路/台区用电紧张时段根据电网调控指令调整充电功率。对于智能有序充换电试点场站,试点可根据所接入配电网低谷时段容量裕度合理提高准许报装变压器容量,提升电网低谷时段充换电场站服务能力与配电网资产利用效率。
(5)关于V2G双向充放电推广情况的相关说明
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是指配备了部分或全部双向充放电装置的换电站,可实现站内的部分或全部动力电池对供电网络反向放电的换电站。放电功率是指推广的V2G桩以及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在试点运行期间反向放电的最大功率。放电量是指2025年试点运行期间的全年放电量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