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北京19.44%18.75%天津18.42%17.25%河北17.93%17.25%山西21.41%20.25%山东14.44%13.75%内蒙古21.87%20.7…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北京19.44%18.75%天津18.42%17.25%河北17.93%17.25%山西21.41%20.25%山东14.44%13.75%内蒙古21.87%20.7…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激励值最低值激励值北京18.0%19.8%17.5%19.3%天津17.0%18.7%16.0%17.6%河北16.5%18.2%16.0%17.6%山西20.0%22.0%19.…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实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现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年预期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就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知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同时,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现行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近年来,我委逐步建立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对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提升电站综合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电力辅助服务分类 具体品种补偿方式固定补偿参考因素有功平衡服务一次调频义务提供、固定补偿、市场化方式(集中竞价、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双边协商)电网转动惯量需求和单体惯量大小二次调频常规机组:维持电网频率稳定过程中实际贡献量;其他并网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国家能源局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