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电力辅助服务分类具体品种补偿方式固定补偿参考因素有功平衡服务一次调频义务提供、固定补偿、市场化方式(集中竞价、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双边协商)电网转动惯量需求和单体惯量大小二次调频常规机组:维持电网频率稳定过程中实际贡献量;其他并网主体:改…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开展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安全、健康发展,支撑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职责,在整合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制定本指南。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快速增长,并网消纳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为更好推动我国能源转型,满足新能源快速增长需求,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