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2012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2012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2003 年 6 月 4 日 资权字 〔2003〕 27 号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移民安置规划司: 你司 《关于征求对电力输电线路执行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收悉, 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既为光伏制造产业提供了有效的市场支撑,又为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但与此同时,随着行政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光伏发电项目资源配置不科学、管理秩序混乱等问题,阻碍了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影响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优化项目配置方式,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升级,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工程对占用征收林地需求不断增加,但其支付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无序占用、粗放利用林地问题突出,减少的森林植被无法得到有效恢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为加快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约束机制,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现就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2年10月25日 财综[200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
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施程序;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理条件;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特别规定;五、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监管要求;六、临时使用林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