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通知如下:明确政策,合理选择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严格限定协议范围,规范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明确约定工业用地出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强化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制度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通知如下:明确政策,合理选择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严格限定协议范围,规范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明确约定工业用地出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强化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制度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现就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各地可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